从规划角度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发布者:新闻中心审批人发布时间:2010-11-24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指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
    从工作抓手角度讲,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这项重大战略任务就转化成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这个基础工程。中办《意见》就是对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安排部署,包括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学习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方法和途径、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从实践和工作的角度看,这些安排部署有一个最大的毛病就是没有一个总的头绪,实不起来,做不下去,好与不好难以界定。
    这些问题,归结到一点上就是缺乏规划所致。所以说,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除了中办的《意见》,还需要一个具体指导的《规划》。中央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协调小组和作为牵头负责单位的中宣部应该结合此前的实践和工作,结合深入开展的专题调研,结合组织开展的专家论证和群众评议,结合“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组织力量集中制定一份《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规划纲要》,这已经是势在必行、首当其冲的重要任务了。
    从规划角度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规划设计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蓝图,让人们清楚地知道我们建设的学习型党组织到底应该是一个什么样。这实际上就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目标,包括远景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对于目标的把握,不能停留在语言的描述、刻画上,还要具体到一些可操作和量化的指标上,这实际上就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标准问题,而且是若干个具体的指标,形成一个标准体系。
    第二,必须规划设计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让人们清楚地知道在什么时间该做什么。这实际上就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手册,这是与目标任务分解相匹配、相适应的。这“区间”既有规定动作,这是统一性、规范性、强制性的要求,也有自选动作,这是自主性、创新性、调节性的要求。这样才能把上下两个积极性都兼顾到和调动起来。
    第三,必须规划测算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投入和产出比的可预期指标。我们开展任何一项工作,组织任何一项活动,建设任何一项工程,都有一个投入和产出、付出和回报的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化解突出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不考虑这个问题,就失去了其起码的意义,也是对财力的浪费和民心的亵渎。这是一个科学有效的衡量、检验、评价的参照(让人们知道这样做到底值不值),也是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效性的重要保证。从中我们能看出哪些是真正的“做功”,而哪些是虚假的“作秀”。
    第四,必须注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规划的导向性(即要有一定的政策倾斜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所以,必须立足于打基础、利长远,要着眼于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摸索出长效机制。要在规划中明确表明和体现出我们的立场和态度,即支持鼓励什么和反对限制什么。而且要有具体实际的措施支撑,比如政策的倾斜、机制的调动(激励机制、惩罚机制)、舆论的引导,等等。要把这些融入到各个阶段的目标中,渗透在推进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上。
    此外,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规划设计,也是与其他工作衔接和协调的需要。有了规划,就可以确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工作空间和时间以及必要投入,不至于被其他工作所“挤压”。所以,搞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规划纲要必须从全局出发,融入(纳入)“十二五”规划的大盘子统筹考虑、协调部署。而这正是今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新的历史起点和可靠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