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11-09

   和谐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基础工程,也是科学发展观在教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和谐教育,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所谓和谐教育,就是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自然发展相适应,并为之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教育内部各要素相互协调,处于最优化状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教育需求;教育工作以育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和谐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基础工程,也是科学发展观在教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和谐教育的核心是育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在教育工作中的最集中体现就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就是要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价值追求,把德智体美融入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教育学生不仅学会知识,而且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学会合作、学会创造,实现全面发展;就是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以人民满意为检验标准,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又满足人民群众选择教育的需要,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以高质量的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和谐教育的重点是教育公平。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收入不公平影响一时,教育不公平影响一生。所以,应采取切实措施,以加快发展促公平、以优化资源配置促公平、以完善资助促公平、以规范管理促公平。首先,要让人们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由于地区发展差别、城乡二元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方面的原因,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依然很大。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其次,应充分认识到公平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现阶段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就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区域共享的优质教育资源平台,从整体上提高教育质量,达到优质均衡,使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学有优教。然而,公平不是平均主义,促进教育公平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因此,应在全力推进教育公平的同时,科学引导群众预期,使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与国情国力相契合。
  和谐教育的基础是和谐校园。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环境,使校园成为师生关系融洽、教学互动的人文家园,是实现和谐教育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和谐校园应当具备以下要素:一是和谐共生的师生关系。师与生是教育中的辩证统一体。“古之学者必有师”,“指引者,师之功也”,学生的发展离不开教师的教育引导。这就决定了爱生与尊师的统一性。二是和谐互动的教学活动。教师必须创新教学方法,把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智力发展、情感熏陶熔于一炉,做到教学互动、教学相长。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创造潜能,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和谐共进的校园文化。形成民主、平等、宽容和鼓励创造的校园文化氛围,可以让教师在充满职业幸福感中迸发智慧、搞好教学,让学生在轻松愉快中追求新知、不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