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1月26日,我校师生前往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及金家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以“法韵同行·法治零距离”为主题的“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本次活动由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承办。校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刘冰冰、组织专干龙玥,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党委书记高雪梅、院长王黎黎、副书记邓云清、团委书记杨毅及辅导员张恒毅参加活动。

师生团队首站来到浑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实践研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文艳,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李冬梅带领师生重点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同学们现场体验了智能化立案流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以及各类便民服务设施。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交流中,法院青年法官助理与同学们围绕职业规划、法律实务等话题展开了深入交流。通过实地参观与现场互动,同学们对基层法院的日常工作与智慧法院建设成效有了直观认识,进一步理解了“司法为民”宗旨的时代内涵与实践路径。

随后,团队转赴金家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开展了一场“预防电信诈骗”专题公益普法讲座。讲座结合当前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揭露常见诈骗手法、讲解实用防范技巧,有效增强了社区居民的识骗防骗能力。此次活动不仅向社区传递了实用的法律知识,也让同学们在服务社会中深化了对专业价值的理解,提升了将专业知识转化为服务民生实践的责任感。

此次沈阳之行是我校深化实践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校地协同育人、促进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的重要实践。同学们通过沉浸式学习与实践,实现了专业知识与社会能力的双向提升。学校将继续以社会实践为重要平台,推动学科教育与社会实际深度融合,引导广大学子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锤炼过硬本领、贡献青春智慧,为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辽宁日报、北斗融媒等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稿件来源:校团委、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撰稿人:杨毅、龙玥、闵元鹤
责任编辑:王黎黎、付常兵
审核发布:刘冰冰、高雪梅、邓立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