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策略和任务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1-22

 

  政治体制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一个一直被热议的话题。中国的政治体制为什么要改,改什么,怎么改?结合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本版特邀有关专家,对此问题进行解答。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后,有关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讨论再度升温。据环球网所作的一项调查,绝大多数的受访民众认为中国应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们需要追问的是,中国的政治体制为什么要改,改什么,怎么改?
  中国需要理性务实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且需采取一种政治上适当集中、经济上向市场体制迈进的改革策略
  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的不断提高相适应,因而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这一点,党的十七大报告已经讲得十分明确。另一方面,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更加幸福和更有尊严的必由之路。
  政治体制改革改什么、怎么改,人们有着不同的主张。一种主张是,应借鉴引进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实践经验及体制架构,在中国实行普选制和多党制,军队国家化,新闻自由等。另一种主张是,中国现行政治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政治体制改革只需在现有框架内进行即可,无需吸收借鉴西方的政治文明成果。
  对于前一种主张,赞成的人不多。据前述环球网的调查,仅有15.5%的受访者认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要推行西方式民主政治体制。究其原因,一是人们担心把西方的政治制度引入中国可能会发生“水土不服”的情况;二是激烈的变革容易使现行社会秩序和运作陷入混乱,进而危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对于后一种主张,人们主要担心的是其改革的力度和成效是否能充分到位,是否能满足中国向现代强国和公民社会转型的民主与正义需求。
  种种迹象表明,围绕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争论有意识形态化的趋势。而这种趋势蔓延下去,势必会延误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增加未来改革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为了使政治体制改革在可控、有序的前提下进行,我们主张,遵循现代民主政治的一般规律,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务实地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
  中国的发展阶段和现实国情,要求我们采取一种政治上适当集中、经济上向市场体制迈进的改革策略。我们认为,在未来30年,甚至更长一点的时间内,要使经济在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健康快速成长,中国应实行适当集中的政治体制与较为分散的经济体制相搭配的发展模式。亚洲的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都曾经实行过这样的模式。我们的考虑是:第一,实行较为集中的政治体制,是解决二元结构转型时期复杂经济社会问题(如收入差距拉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等)的保证。第二,较为集中的政治体制是保证国家平衡发展和加强民族亲和力的制度条件。第三,较为集中控制而又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有利于经济的平稳发展。第四,政治体制的构建,要融于基本国情和民族的传统文化文明之中。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在推进执政党自身改革、加强人大政协的地位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
  顺应社会期待,破解改革难题,我们可以设想,下一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应当在以下方面不断取得突破。
  推进执政党自身改革。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时期,适应建立一个适度集中的政治体制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在此前提下,党要着力推进自身改革,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在这方面,首先,要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体制和执政方式。要确保党的活动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党的政策和主张通过合法途径上升为国家意志。理顺党与公共权力的关系,努力实现科学执政。其次,要推进党管干部的科学化。要从对干部个体管理的具体事务中摆脱出来,更多地转向通过政策导向来保证干部队伍的质量。第三,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新闻的领导。尊重新闻自身发展的规律,通过法律手段引导和保障新闻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第四,要发展党内民主。重点是完善党内差额选举制度。
  加强人大、政协的地位。从实际运作看,全国人大如何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充分体现其宪法规定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有许多问题需要破题。包括:精简代表名额、逐步推行人大代表专职化、政府和检察院、法院代表逐步减少并退出人大、建立人大会议辩论制度、以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等。人民政协制度是体现协商民主的先进制度。遵循协商政治的一般规律,提升政协组织的地位,需要在以下方面大胆探索:逐步引入竞争选举机制,增强政协委员的民意代表性;调整政协的组织构成,容纳地区、民族的代表,发挥政协解决区域纷争、促进地区和谐稳定的作用;赋予政协一定的立法权,硬化政协的地位。
  实现立法的民主化。立法民主化是时代的潮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距离立法的民主化还有很大差距。实现立法的民主化,需要对现行立法原则和程序加以调整和完善。如扩大提出议案的主体范围;法律法规的制定要公开、透明、民主;消除部门立法的弊端;强化立法的法律监督。
  推进政府的改革。其重点是: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改革财政预算制度,形成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公共预算以及向人民公开透明的阳光预算。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既保证中央的权威和国家的统一,又发挥地方的活力,调动其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积极性。
  推进司法独立。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存在的弊端,概括起来,是司法的等级化、司法的行政化、司法的商业化和司法的地方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司法的独立性,需要建构符合司法内在规律的法官和检察官管理制度,实现法官和检察官制度的现代化;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执行机制;实现法院、检察院人事和经费垂直管理。
  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发展社会组织,是落实公民结社自由权利的具体体现。从政治角度看,执政党发展社会组织的导向已经十分明确。推动社会组织发展,需要在体制政策、发展环境、结构治理等方面予以突破。具体来说,一是要突出发展重点。大力发展各类工商技术协会、社区自治组织、慈善组织、中介服务组织。二是要创新发展环境。包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从一些社会领域退出;放宽准入条件,加强监管;增强社会组织的民间性和自治性等。三是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管理。四是完善社会组织立法,保证社会组织的法定地位。
  政治体制改革是民意所向、大势所趋。清醒地把握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坚持务实渐进的改革策略,有利于中国平稳地走上民主政治的坦途。对此,我们坚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