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良作风保障科学发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3-16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这些重要论述,为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当前,山西省正面临着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艰巨任务。完成好这些任务,必须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优良传统和正确政绩观等方面入手,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优良作风保障科学发展。

  树立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人们的政治信仰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具体体现。理想立,干劲增;信念坚,事业成。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崇高追求和强大精神支柱,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90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始终保持先进性,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广大党员干部有着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回顾山西的发展历史,无论是战争年代为抗战支前勇于奉献和牺牲的“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建设时期为全国提供大量煤炭资源的大局意识,还是创造把“不毛之地”变成“塞上绿洲”生态奇迹的“右玉精神”,靠的就是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出现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导致人们价值取向也日益多样化,这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带来了深刻影响。在这种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中,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开始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扭曲;一些党员干部组织观念弱化、私欲膨胀,甚至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等等。理想信念的动摇,是一些党员干部在作风上出现各种问题甚至走向腐败深渊的重要原因。因此,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要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在当前形势下,要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树立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在利益面前不贪心,在诱惑面前不动心,牢牢坚守党性原则、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三道防线,不为名所困、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增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做到谋划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发展中的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改进发展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发展任务靠人民群众努力、衡量发展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当前,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如果能正确处理各种矛盾,抓住和用好机遇,就能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就会丧失机遇,经济社会发展就有可能停滞不前。处理好各种矛盾,关键是广大党员干部要有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目前,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对群众缺乏真情实感,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一些党员干部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工作不用心,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很好解决;等等。这些作风方面的问题,既影响党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也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真诚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真情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切实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感受;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坚持定期下访、定期接待上访群众和阅处群众来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近年来,山西省大力学习和弘扬“右玉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群众工作制度,弘扬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让领导干部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条件较差和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增强了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提高了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改进干部队伍作风方面也取得了较好成效。
   

    继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艰苦奋斗作为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的传家宝。党以艰苦奋斗而兴,国以艰苦奋斗而强,业以艰苦奋斗而成。继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始终坚持厉行节约,更加自觉地做到勤俭办事、廉洁奉公,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些党员干部贪图安逸的思想有所抬头,对践行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有所懈怠,个别党员干部甚至形成了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想。这是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腐败行为的重要思想根源。实践证明,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是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永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重要基础。近年来,着眼于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山西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三种意识。一是纪律意识。我们党的许多纪律都体现了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要求。通过自觉学习、认真遵守与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有关的纪律,有利于从规章制度层面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识。广大党员干部应敢于坚持原则,对不能在工作中做到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现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管理意识。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防止其铺张浪费、贪图享乐。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相关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坚持正确的政绩观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追求什么样政绩的认识和态度,与领导干部的作风是紧密联系的。坚持正确的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坚持实践观点,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始终坚持尊重科学,更加自觉地做到把握规律,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坚持群众观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创造经得起人民检验的政绩;坚持历史观点,把科学发展作为衡量政绩的主要标准,做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在政绩观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误区:有的在发展观念上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见物不见人甚至制造虚假政绩等问题;有的思想不够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封闭保守,缺乏进行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的能力;有的单纯追求增长速度,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甚至存在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增长的现象;有的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对老百姓的民生需求关注不够;等等。这些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干部队伍的作风,也是引发一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事件的诱因。近年来,山西省着眼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基础建设与民生工程的关系,积极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比如,山西省右玉县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绿树转生态、生态变资源、资源促发展”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广大党员干部慎重对待手中权力,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强根本、惠民生的事,带领广大群众统筹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此外,山西省还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估,规范领导干部的工作重心和努力方向,促使领导干部把心思用在事业上,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自觉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