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喜报】我校当选为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首批成员单位

发布者:新闻中心审批人发布时间:2017-04-13

    412日,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成立大会暨法学教育供给侧改革供需对接论坛在沈阳举行我校当选成员单位,校长助理赵乐天当选副理事长,法学院院长裴兆斌当选理事。

    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以促进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法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合作、共赢、创新、发展”原则,着力解决全省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中法律服务业面临的问题,要求加深学校与政法行业、政府部门、企业的融合度,以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助推辽宁现代法律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首批成员单位共计119家,宁省法学高等院校、相关司法机构、大中小型企业组成

法学院(海警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