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辽宁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委员会议在沈阳召开。省司法厅厅长林志敏、省教育厅副厅长孙华林、省学位办主任陈涛、辽宁大学党委书记周浩波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进行了辽宁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我校法学院院长裴兆斌教授受聘为该委员会委员。
辽宁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批准设立,从事辽宁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研究咨询、评估指导和交流合作的专家指导和咨询组织,其宗旨是适应辽宁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指导全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促进全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法学院(海警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