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开展第十二批实习助理选拔工作,来自众多高等院校的优秀法学生积极参与本次选拔。我校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对自愿报名的研究生进行了面试选拔,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推荐了多名优秀学生。经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严格审查,最终我校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唐子晴、202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孙海万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实习助理,实习期为期六个月。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有利于推动审判机关重心下移,有利于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主要审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范围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