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两封表扬信,对学院202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王鹏飞、宫成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提出表扬。
据悉,今年4月15日至12月15日,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202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20人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实习工作,王鹏飞和宫成两位同学被安排在立案庭,主要负责文书写作和民商事案件收受、营商环境立案监督、查询案件、联络法官工作。两位同学在实习期间,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展现出极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成熟度,具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立案庭法官的指导下,他们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践高度融合,出色地完成各项实习工作,受到立案庭的认可与肯定,展现了我校研究生的素养和风采。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两名实习生的表现提出表扬,并感谢学校培养出众多优秀法学生。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供稿